办理条件
1、双鸭山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、科技、文化、体育、学术等活动
2、双鸭山居民前往台湾参加会议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
3、其他应邀前往台湾
办理材料
1、提交台办部门出具的“赴台批件”原件,或经省级台办部门盖章确认的复印件。
2、申请人在工作地申请的,提交工作证明,交验暂住证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
3、由本人申请办理,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,组团单位代办的,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。
办理流程
办理地点
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双福路公安大厦
咨询电话:0469-12367
工作时间:
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2:00下午13:30-17:00
周六、周日:休息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
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及前往台湾签注的,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、签注的制作、签发。
对再次申请签注的,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制作、签发。
办理费用
(1)本式每证30元;卡式每证80元;
(2)一次有效签注15元/项;多次有效签注80元/项。